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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一年轻自卫官驻地自杀 法院判决国家赔偿

作者:王鹏 来源:日本新华侨报网 日期:2013-10-17 点击数:721 我要评论↓ 字号:z | Z
摘要:6年前,日本一名19岁自卫官因饱受队中欺凌在驻地自杀,家属将国家告上法庭。近日,法院判决国家需向死者家属赔偿220万日元。

6年前,日本一名19岁自卫官因饱受队中欺凌在驻地自杀,家属将国家告上法庭。近日,法院判决国家需向死者家属赔偿220万日元。

据日本放送协会(NHK)电视台消息,死者父母认为,儿子是因为受到了其他自卫官的欺凌而自杀,国家没有保护好自卫队员,因此要求赔偿损失。受理起诉的前桥地方法院虽然不认为暴行和自杀有因果关系,但还是做出判决,国家需要支付220万日元的赔偿费。

2007年11月,日本陆上自卫队朝霞驻地内,一名当时19岁的男自卫官在驻地内自杀身亡。其父母向前桥地方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国家赔偿约9440万日元。审判长大野和明宣判时说“即使考虑到欺凌的次数及内容,也无法断定欺凌和自杀之间有因果关系”,但是,因为欺凌给死者带来了精神痛苦,因此判令国家支付220万日元的精神损失费。日本政府相关部门表示,“我们将慎重讨论判决内容,做出适当对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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