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媒8日报道,据了解,日本国内半数以上律师都拥有自己的事务所,也就是独自营业,但是根据日本国税厅的统计显示,这其中2成左右的律师的年收入不足100万日元(约人民币6万元),另一方面,年收入超过1000万日元的律师达到了3成以上,日本国内律师的收入差距达到了十倍之多。
据了解,该调查对象仅限于自营业律师,根据统计显示,日本近几年的自营业律师人数逐年递增,具体为2008年2万3470人、2009年2万5533人、2010年2万6485人、2011年2万7094人。
而从年收入来看,2008年收入低于100万日元的比例约为12%,100万至500万日元为20%,2009年收入低于100万日元的比例增至20%,2011年则达到了22%,100万至500万日元的比例则降至19%,另一方面,2011年收入在1000万日元以上的比例则增至34%。
关于低收入律师增加的原因,日本律师协会分析指出,伴随着日本司法制度的改革,国内律师从业人数大幅增加,日本司法制度改革旨在强化司法服务,增加律师在政府机构、企业等事业单位的的活动范围,但是受日本经济低迷影响,实际并未取得预期效果,根据日本最高法院的统计显示,2003年日本法院受理诉讼案件达到了612万起,而2011年则降至406万起。
这种供需的不平衡就导致出现了“僧多粥少”的现象发生,为解决此问题,日本律师协会建议将每年的司法考试合格人数范围从年均2000人减至150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