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前天开始,我的微博就一直被一条中国夫妇在日本便利店打人被捕的消息刷屏。
首先,我注意到,这条消息源出自日本共同社,具体涉案情节由北海道札幌市中央警署提供。据共同社消息,被捕的男方自称家住上海市,名叫荣嘉欣,36岁,是一名银行职员,女方名叫赵kiinniku(只有发音没有汉字),25岁,是一名公司职员,两人正在日本北海道蜜月旅行,被打的日本店员系男性,24岁。9月26日晚10点35分左右(日本时间),荣某和赵某在札幌市中央区北5条西6丁目的便利店里购物,赵某拆开了未付款的冰淇淋包装吃起来,店员用手势示意其出去,因此被这对夫妇殴打脸部,还被揪住头发用腿踢,致使该店员的鼻子和脸颊受伤。
我还注意到,中国各大网站在转发这条消息时,具体情节“丰满”了不少,比如店员用手势示意这对夫妻“滚出去”,还有赵某的丈夫荣某称不能接受自己的妻子被侮辱所以打人,更有厉害者甚至公布了这对夫妇的籍贯和女方的全名,称荣嘉欣是安徽阜阳籍, 赵昕昱是江西上饶籍,并非“上海人”。
值得注意的是,中日两国媒体尽管都在尽力秉承客观,但各自对事件的报道角度显然不同。共同社原标题是“中国人夫妇在札幌殴打店员被捕 因付款前吃冰淇淋被忠告”,而中方的解读是“店员向中国人夫妇比划滚出去,令丈夫不堪妻子受辱动手打人”。中国网友们的态度也和中日报道的角度一样,呈现两极分化,一方为“血性的中国男人”叫好,称打得对,就该这么教育小日本!一方认为这对新婚夫妇活该,谁叫你们花钱去日本!
而我本人最为关注的,则是导致这对沉浸在蜜月旅行中的新婚夫妇遭遇牢狱之灾的根本原因:赵某在付款前开吃。
这种先吃后付的情况放在中国,一般会被视作个人素质问题,是否会被忠告也取决于生活习惯、店内环境以及店员的个人判断,碰到暴脾气的,也不排除发生口角摩擦或肢体冲突。但是放在中国和日本这样“两千年友好,五十年干戈”的拆不开解不散的“冤家”大环境里,就显得特殊而有代表性。近来,在日本,中国游客一方面被奉为“财神爷”,一方面也因为不能入乡随俗而备受诟病,该事件的发生无疑再次坐实了“中国人素质差”的风评。
那么,被打店员的举动是否针对中国人呢?在日本,先吃后付不仅是极为失礼的错误行为,而且涉嫌违反日本《刑法》中的盗窃罪,因为商品所有权归卖方所有,先吃后付已经构成了对商品所有权的侵犯。更不要说殴打店员的行为,已经涉嫌暴行罪。该事件中男性店员的脸部和鼻子受伤,就构成了伤害罪。根据日本《刑法》第204条,故意伤害罪将有可能被判处15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50万日元以下的罚款。
9月28日上午11点发生在东京地下铁有乐町站内的一起案件,可作为该事件的参考。64岁的老人新井说夫因为嫌婴儿车碍事,就在走过婴儿车旁边时,突然伸出右拳打了车内1岁婴儿的头部,被婴儿的父亲制服后报警,东京警视厅立即赶来以涉嫌暴行罪将其逮捕,并在电视上曝光。
在我看来,无论有多想手撕鬼子和拿钱砸日本人的中国人,只要你来到日本,就不能活在横店出品的电视剧里。既然选择了来日本、看日本,就不能心怀怨念,过度解读日本人的手势或眼神,一时冲动便是覆水难收。现实社会里,尤其是日本这样一个条条框框都有法规可循的国家里,未经卖方允许的先吃后付不仅有失常理也涉嫌盗窃,这就是日本这个国家“不通融”的地方,或许是日本这个国家进步与文明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