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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本丢失财物被找回后应该如何答谢拾主?

作者:EGAWA 来源:RecordJapan 日期:2015-06-09 点击数:479 我要评论↓ 字号:z | Z
摘要:日媒9日报道,对于任何人来说,想必都有过丢失东西的经历,但如果有人拾得失物并将其物归原主的话,是否有必要对拾主给以谢礼?谢礼的金额为多少比较好呢?另一方面,或许也有人会觉得拾金不昧是做人的基本准则,因此没有必要施以谢礼。

日媒9日报道,对于任何人来说,想必都有过丢失东西的经历,但如果有人拾得失物并将其物归原主的话,是否有必要对拾主给以谢礼?谢礼的金额为多少比较好呢?另一方面,或许也有人会觉得拾金不昧是做人的基本准则,因此没有必要施以谢礼。

前段时间,居住于东京都内的M先生将拾得的一个钱包交给了警局,不过却被警官的一句“谢礼怎么办?”问得一头雾水,几天之后,M先生接到了钱包失主的电话,对方表示希望把钱包里3万日元(约人民币1500元)的10%,即3000日元用作谢礼相赠,不过对此,M先生表示:“自己拾得钱包完全没想过要谢礼,感觉就像是天上掉元宝。”

另一方面,网络上也出现了关于“拾主向失主索要谢礼”的纠纷事件,那么失主是否有义务向拾主支付谢礼呢?如果丢失的物品不是钱包,而是智能手机等物品的话又该如何处理谢礼的问题呢?对此,日本某资深律师进行了解答,介绍如下。

该律师指出:“根据日本遗失物法第28条规定,如果拾主将财物返还给失主,失主必须向拾主支付丢失物品同等价值5%至20%的报酬金。如果失主没有支付报酬的意思,那么拾主也可加以请求,但是仅限于将财物返还给失主后的1个月以内,过期无效。”

另外,律师还表示:“如果拾到的是记载有重要数据的笔记本或者存储有重要回忆的智能手机等物品,那么失主同样需要向拾主支付笔记本或者智能手机同等价值5%至20%的报酬金,不过需要值得注意的是,笔记本内的重要数据或者智能手机内存储的珍贵回忆的价值也可能远远超过笔记本、智能手机物品本身,在这种情况下,拾主可以提出更高的报酬金,但必须出具相关价值的证据或者证明,而且时间同样仅限于将财物返还给失主后的1个月以内。”

那么短时间内能否出具相关证明呢?对此,律师指出:“实际上是非常困难的,日本国内也有过几起关于报酬纠纷的判决案例,不过最终的报酬金都是通过法院判决,当然也存在因为重要数据、珍贵记忆的价值较高,提高了报酬金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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