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俗店”是日本娱乐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在营业上有诸多限制。近日,日本内阁决议通过风俗营业法修正案,为风俗产业深夜经营“解禁”。不过,解禁归解禁,政府也对其经营细节进行了限制和规定。
据日本《读卖新闻》报道,在相关的风俗营业法修正案中,日本政府又加入了一些新限制。针对在昏暗的室内,年轻人合着音乐跳舞这样的“风俗俱乐部”,要求店内照明度必须超过10勒克司(亮度单位),否则对其深夜经营不予认可。
10勒克司相当于在电影院内休场时的亮度。对上述照明要求,风俗店经营者担心,店内魅力在于借助昏暗的环境,展现灯光闪烁的演出节目。如按上述照明要求,店内环境效果恐将大打折扣。目前,针对经营者的意见,日本警察厅正进行相关讨论,拟通过修改相关具体规则。
日本现行法律规定,归为“风俗经营”的娱乐俱乐部营业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深夜零点。新修正案中做出修改,对店内照明程度超过10勒克司的俱乐部作为新设的“特定游乐餐饮店”,对其深夜不间断经营(到凌晨6点)予以认可。
日本现行法律规定,风俗业店铺的店内照明必须超过5勒克司,日本警察厅结合内阁决议案提出,对照明条件的检查可限制在客人席位,店内舞场部分不作为检查对象。同时,新修正案也放宽了对风俗店开店的许可限制,将面积要求从66平米以上降为33平米以上。
据此,日本风俗店经营者们表示,将有大半的“俱乐部”可成为“特定游乐餐饮店”。
